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11月11日,廣東省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1年87號)。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1年87號)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3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39期)》(2021年第222號),涉及我市一家生產企業?,F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標稱東莞市東泉飲用山泉水廠生產的銀瓶嘴山泉包裝飲用水產品
東莞市東泉飲用山泉水廠生產的銀瓶嘴山泉包裝飲用水(商標:圖案+銀瓶嘴山泉,規格型號:16.8升/桶,生產日期:2021-07-19)和銀瓶嘴山泉包裝飲用水(商標:圖案+銀瓶嘴山泉,規格型號:16.8升/桶,生產日期:2021-07-20)產品,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我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并向其送達了不合格檢驗報告等文書。執法人員現場未發現庫存有上述同批次的銀瓶嘴山泉包裝飲用水產品,現場責令企業應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辦法》對上述批次產品實施主動召回。經調查,該企業分別生產了上述同批次銀瓶嘴山泉包裝飲用水(規格型號:16.8升/桶;生產日期:2021-07-19)45桶,其中出廠檢驗損耗5桶、被抽檢損耗7桶、剩余33桶已全部銷售完畢;銀瓶嘴山泉包裝飲用水(規格型號:16.8升/桶;生產日期:2021-07-20)45桶,其中出廠檢驗損耗5桶、被抽檢損耗7桶、剩余33桶已全部銷售完畢。該企業對上述批次產品啟動了召回,由于經銷商已全部銷售完畢,目前無召回的產品。
我局依法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調查。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東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