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雙十一”前夕,為規范促銷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網絡交易經營者特別是平臺經營者要落實主體責任,做到依法合規經營。
一、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做到依法合規經營。把好平臺準入關,督促平臺內經營者亮照、亮證、亮標經營,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提醒平臺內經營者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二、嚴格規范網絡促銷行為,共同維護網絡促銷秩序。提高促銷行為的公開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價后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禁止訂金不退、默認搭售、預售商品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
三、嚴格規范廣告發布行為,加強審核把關。提升廣告審核水平,杜絕虛假宣傳、低俗廣告,有效攔截虛假違法廣告。禁止各類商業炒作、妨礙社會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以及其他涉及政治敏感性的行為。
四、嚴格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不得通過排除、限制競爭及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等開展促銷。防止虛假交易、刷單炒信、虛假評價等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發生。禁止在經營活動中設定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五、積極處理網絡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訴受理、處理和反饋機制,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高效處理投訴舉報,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不斷完善商品、服務質量擔保機制,建立健全爭議在線解決機制,設立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積極落實先行賠償制度。
六、嚴厲防范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加強商品質量管控。嚴格執行問題商品處置規則,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經營者及時采取禁限措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要從源頭把握好產品準入關,加強對商家資質、產品展示和推廣的管理。不得因促銷降低產品質量,不得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七、禁止銷售違法違禁產品,清理違法違規信息。嚴格禁止銷售違法違禁商品,開展信息發布審核和實時巡查,做好違法違禁商品清查,及時下架或刪除違法違規產品鏈接,集中排查、清理違法違規信息。
八、強化政企溝通協作,共同維護網絡市場秩序。平臺經營者在加強內部檢查監控的同時,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平臺內經營者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平臺自治與政府監管的良性互動,共同引導平臺內經營者提高守法經營意識。
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網購時提高防范意識,及時依法維權。注意“貨比三家”,收到貨品后要立即查看,仔細驗貨。保存好聊天記錄、訂單信息、支付信息、促銷優惠截圖等相關購物憑證,以便日后維權和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務。一旦發生消費糾紛,及時聯系商家協商處理,也可向平臺、12315或者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雙十一”期間,全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深入推進2021網劍行動,開展專項監測,加強行政指導,嚴肅查處各類網絡促銷違法行為,切實保護網購消費者合法權益。